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党支部评选工作,坚持评先标准,完善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评估实施意见>的通知》(院党\[200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人文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增强我院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人文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
二、评选范围
人文学院所属教工、学生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党支部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支部工作,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得到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拥护。
3.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等党支部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记录认真齐全,组织生活时间保证,效果好。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无违纪现象。
5.能够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所属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教工党支部能够团结带领所属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本单位的改革、建设和发展,较好地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所属教职员工无违法违纪现象。学生党支部能够团结带领广大学生认真搞好专业学习,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才;所在的学生班级(专业、年级)学风、班风良好,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考研率等各项指标能够走在前列,学生违纪率低。
(二)凡出现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优秀党支部:
1.对重大政治事件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2.所属师生员工中有修炼法轮功的;
3.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所属师生员工中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所属教职工中有受到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支部所属党员中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四、评选时间
优秀党支部的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5月份进行。
五、评选名额
优秀党支部的评选名额一般按照党总支下设党支部总数的10%确定。名额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人文学院党总支在对优秀党支部的名额分配中,应兼顾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比例。
六、评选办法和程序
1.支部自荐。写出先进事迹材料报党总支,进行自荐。
2.党总支推荐。党总支对自荐的支部进行考察,根据优秀党支部的评选条件,参照《河南科技学院基层党建工作评估标准》,按照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优秀党支部,并认真填写《人文学院优秀党支部登记表》(附事迹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核。
3.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根据党总支报送的优秀党支部有关材料,参照评选条件,结合其平时工作情况,认真进行审核,报请党委研究。
4.学校党委审定。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党总支推荐意见和党委组织部审核意见,研究确定优秀党支部。
七、表彰奖励
对党委研究确定的优秀党支部,授予 “优秀党支部”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时间在每年的“七一”前后。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