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重庆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忠林教授在文法学院三楼模拟法庭作“刑法中的情理与常理”主题讲座,法律系18级全体同学到场聆听。讲座由副院长张东旭主持。
首先,陈教授向同学们介绍了其关于刑法的相关主张,并阐明其刑法观的核心是以“常识、常情、常理”为基础的“三常”法治观。随后,陈教授通过对刑事案例的引用、刑法条文的解读,深入浅出地引导同学们对“情理”与“常理”进行辩证分析,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何为刑法中的常理与情理,并指出法理的基础是情理,建设法理与情理的和谐、促进法律与民心的统一,是每个法学工作者的使命。最后,陈教授认真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深入发掘法律的宝藏,争取早日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学工作者。
此次讲座的举行,有助于丰富同学们对刑法的理解,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为同学们今后的刑法学习与研究指出了一个新方向。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日子里将会发愤图强,努力成为优质的法律人才,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此外, 陈教授还就科研课题申报、论文写作等问题与法律系老师进行了座谈。
(文法团委 李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