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子弟学校拟招聘语文教师一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 2、中文专业; 3、年龄40岁以下; 4、热爱小学工作,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优先。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拟招聘人员为临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者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16日至10月 18 日到人事处劳资科(新行政楼601房间)报名。 四、试讲时间 另行通知。 人事处 2012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