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030101
专业名称:法学
二、业务培养目标与业务培养要求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7.掌握法学专业外语的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处理涉外案件的能力。
三、学制及授予学位
标准学制:2年
学位:法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
法学
五、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六、达到毕业的最低学分要求
总学分应达到60学分。其中专业基础课19学分,专业课27学分,实践环节14学分。
七、法学专业双学位课程设置计划安排表(见附表)
1、双学位教学计划的构成
双学位教学计划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基本规格,包括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是学生修读双学位的必修课,学分总和不少于46学分。如果学生在第一学士学位中已经修过其中某些课程,该课程可以免修。
第二部分为补修和改选课程。其中,补修课程是学生为学好双学位教学计划基本规格中的课程而必须补修的课程,一般是专业基础课。该部分课程不占双学位教学计划学分,学生可视自身情况确定是否补修。改选课程是针对某些已学过基本规格中的课程的学生需改选其它课程而设置的。
2、关于免修的说明
在第一学士学位中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双学位中免修,但该课程的学分不计入双学位学分,学生应在改选课程中选够相应学分。对某些与第一学士学位名称相同但学时学分不同的必修课程,已修过低学分课程的学生,仍需修高学分课程;已修过高学分课程的学生,可以免修低学分课程,但要改修相应学分的其它课程。
八、法学专业双学位实践环节计划安排表
实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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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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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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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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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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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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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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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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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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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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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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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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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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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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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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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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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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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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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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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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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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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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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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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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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务综合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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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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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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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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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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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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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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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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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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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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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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