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通知

2015年03月31日 11:32  点击:[]

各班级、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开拓进取,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风、校风建设。按照《河南科技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办法》(院发字[2008]5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定对象是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我院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条件

1.全班学生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政治素质高;

2.全班学生团结互助,行为规范,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和道德修养高,全年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班风优良,全年课程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现象;

4.全班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成绩显著。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委成员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群众威信高;

2.全班学生学习努力,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没有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在校,院(系)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学习标兵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校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获得学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刻苦学习,没有不及格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出色地完成校,院(系)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德育评定为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评选时间

1.3月31日-4月9日,个人(集体)申报及评选之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团委办公室;

2.4月9日-4月10日,学院汇总审核、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出现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评先评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者;

(2)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考试作弊;

(3)休学、留级或退学者;

(4)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上一学年考试有挂科现象者;

(6)所在班级学生推荐得票不超过2/3及以上者;

(8)不按时缴纳学费,且又不申请助学贷款者;

(9)文法学院《简报》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各种资助”资格者;

(10)申报中材料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

(11)有学生举报的其它违纪违规现象者。

2.申报名单、申请书、成绩单、汇总表格及证书复印件等材料报至学生会办公室。

 

 

 

文法团委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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