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科技学院人文学院总支委员会工作制度

2012年05月30日 23:05  点击:[]

一、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在学院改革和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所属院、系(部)党的总支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院党字[2005]21号),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院党总支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是学院的政治核心。学院党总支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校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开创性地开展工作,使学院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第三条 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应坚持“在基本职责上分、在总体目标上合,在具体职能上分、在指导思想上合,在管理方式上分、在工作关系上合;在基本任务上分、在重大任务上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本学院工作。学院的重要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四条  学院党总支要按照“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广大师生,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开拓进取,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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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党支部的设置

 

第五条  教工党支部的设立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教研室,都应成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学生党支部的设置,低年级一般按年级设置,高年级按班级设置。党的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三、    党总支的职责和任务

 

第六条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学院的贯彻执行。

第七条  严格贯彻执行《河南科技学院所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暂行)》(院党字[2004]52号),同学院行政密切配合,按要求认真开好党政联席会议,共同讨论决策学院党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八条  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1、组织对所属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2、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总支工作或学院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支部、党员工作,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同时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

3、加强所属党支部的建设,有针对性地指导它们过好组织生活和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认真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第九条  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1、要根据校党委理论学习计划,结合学院实际,安排并落实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及时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定。

2、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学院中心工作,根据院、系(部)工作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把思想工作渗透到教学、育人、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动员和组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重点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在组织、管理学生中的作用,及时解决学生思想上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使他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4、经常了解师生对党员和对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个人活动,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所属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暂行)》(院党字\[2004\]52号)的有关规定,做好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及学院师生员工在出国、奖惩、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第十一条  领导学院分工会、团总支、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它们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和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十二条  领导学院的二级教代会,支持二级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在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  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党总支的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学习制度。学院党总支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把党总支建设成为坚强的政治核心。

第十五条  党课教育制度。每年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党员学习活动,由书记、副书记为学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党员至少上两次党课。

第十六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凡属总支或党政重大问题都应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还要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总结工作,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要有准备,会前要征求学院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要有记录。

第十八条  工作汇报制度。每年度根据党委工作计划,按时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接受院党委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十九条  联系群众制度。要经常征求师生员工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的决定,事先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经常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五、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与上级党组织规定有出入,以上级党组织文件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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