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人文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细则。
第一章 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及其职责
第一条 成立人文学院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审查,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进行确认,对于不及格的,也可再组织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第二条 答辩委员会职责
1、制订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3、指导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4、审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和评语;综合平衡各档成绩比例。
5、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第三条 督促各系做好以下工作
l、贯彻落实学校、人文学院关于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2、提出并确定指导教师名单,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
3、组织课题并组织教师对课题进行论证。
4、拟定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监控毕业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5、组织答辩小组(确定组长),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
6、收集、整理、保存毕业论文工作的有关资料。
7、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第四条 督促答辩小组好以下工作
1、根据小组内学生的课题内容,准备答辩提出的问题。
2、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做好记录。
3、评定答辩成绩并写出评语,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答辩情况。
第二章 答辩程序安排
第五条 论文答辩的准备
1、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答辩小组,举行答辩会。
2、各系不得向学生公布、泄露答辩小组分组及人员构成情况。
3、各系答辩前1周应公布答辩时间、地点、应注意事项、答辩程序等内容。
4、答辩小组每位专家必须在答辩前拟出答辩时需要提问的问题,应提前准备1-3个问题并以书面形式保存。
5、答辩小组专家提问需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紧扣论文主题,二是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
6、学生在论文答辩前应拟好答辩提纲,并做5分钟左右的PPT。答辩提纲具体内容参考如下:
(1)课题的来源、目的和意义,课题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2)课题的研究现状。
(3)课题的主要观点及创新点。
(4)课题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5)课题的主要参考文献。
(6)课题有待于深入研究的问题。
7、学生按照答辩规定的时间,在答辩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由答辩秘书组织参加答辩的学生抽签,以决定答辩顺序。
第六条 正式论文答辩
1、情况简介
答辩正式开始,由答辩小组组长主持,介绍基本情况:
(1)介绍答辩小组组长、成员、秘书等情况。
(2)阐明答辩的重要性。
(3)答辩要求:每一位学生答辩时间总体限制;对每一个问题回答的时间限制;教师提问应注意的问题;学生回答时应注意的问题等等。
(4)答辩小组组长根据本专业的特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2、正式答辩
论文答辩按照答辩抽签顺序实行单人单独进行。
(1)学生陈述。陈述时必须参照PPT脱稿进行。时间为5分钟。
(2)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教师提问需遵循两条基本原则,一是紧扣论文主题,二是要从学生的实际水平出发。每位教师提问问题数量一般为1—3个问题,答辩学生应及时做好记录。
(3)答题准备。该答辩学生准备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
(4)答辩秘书叫入下一个答辩学生进行作者自述和教师提问。
(5)答辩。根据学生回答的具体情况,答辩教师也可以适当的插问或启示、点评。
(6)教师也可随时要求学生不做准备、当场立即作答。回答问题可以是对话式的,也可以是答辩教师一次性提出所有问题,学生按顺序逐一作答。此环节可以不脱稿,答辩时间为5分钟。
(7)下一个答辩学生入场。
3、具体答辩程序及时间安排答辩小组依据实际情况,报人文学院答辩小组批准后,可灵活安排或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第七条 答辩评分标准
论文答辩成绩为满分100分。采取直接给分方式。参考赋分区间及标准如下:
1、优秀(90-100分)
对答辩题目的回答,针对性强,思路清晰,富于逻辑性,言之有据,引用资料准确翔实。对论文论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掌握扎实,对论文论题的研究现状有清楚的了解。能够对论文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深入阐发,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准和语言表述能力。
2、良好(80-89)
对答辩题目的回答,有较强针对性,思路清晰,富于逻辑性,能够较翔实地引用有关资料,对论文论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有着较为扎实的掌握,对论文论题的研究现状有较为清楚的了解。能够对论文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发挥,表现出较高的理论水准和语言表述能力。
3、中等(70-79分)
能够有针对性的对答辩题目做出回答,基本掌握论文论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对论文论题的研究现状有一定的了解。语言表述清楚明白,表现出一定的理论水准和语言表述能力。
4、及格(60-69分)
基本能够对答辩题目做出回答,基本掌握论文论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对论文论题的研究现状在某些方面有所了解。语言表述基本清楚明白。
5、不及格(0-59分)
对答辩题目不能准确理解,或不能做出有针对性的回答。语言表述不清,逻辑混乱。
第八条 论文答辩中的其他工作
1、论文答辩会场布置、摄像及正常运行等工作须有专人负责。论文答辩会场需有明显标识并设有答辩席、评委席、秘书席、记录席、服务席。答辩席应单设,并与听众席适当分开。
2、答辩中出现特殊情况,答辩秘书应及时报告给人文学院相关领导。
2009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