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推优工作即将开展。本次推优,我们将继续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确保推优过程、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
2013年3月27日-2013年4月1日
二、推优安排及要求
1.推优比例和基本条件:原则上每班的推优人数占班级总人数的10%;前两学期未受到各种形式的通报批评;前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未出现不及格。
2.民主测评:团支部负责对拟推团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整理书面推荐意见。拟推团员的民主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推优公示:团支部负责将拟推团员的民主测评情况在班内进行公示。
4.上报材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要重新递交入党申请书,另附2011-2012第二学期、2012-2013第一学期详细成绩单。团支部负责将推荐材料(团支部推荐意见、入党申请书、成绩单、团支部推荐人员汇总名册)在4月2日前上报团委学生会组织部。
5.推优要求: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优工作,严格推优程序,确保推优结果的公平、公正。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推优的班级,取消本次推优名额。
人文学院团委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