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依法治校安排部署,实施制度建院战略,保障制度建设成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建设内涵、目标、原则、类型
(一)内涵
为秉承“弘文尚法 立德笃行”院训,聚焦建立健全学院制度体系,规范制度建设流程,构建制度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效力,培育师生制度精神,以学院事业管理和品牌活动的全面制度化护航学院平安与发展。
(二)目标
构建覆盖面全,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配套机制,持续培育“制度精神”,营造共建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的浓厚学院氛围,以坚强有力的制度建院护航学院平安与发展。
(三)原则
1.配套原则。建立规则类制度,一般要有机制类条款或专门的机制类制度配套支撑;
2.协调原则。各类规则性制度内容相互协调,不能自相矛盾;机制类制度要在内容条目上、机构人员设置、流程办法设定等方面足以支撑规则类制度要求;
3.适时原则。各类制度出台,应把握时间节点,原则上不用新规管旧事,也不能用旧规(废止的制度)管新事。
4.全面原则。一般涉及到管理权力规范和师生权利保障的事项均要制度化。好的工作和活动经验,应及时转化为制度,使其可推广、可借鉴。
5.精简原则。以解决问题和实际需要为导向制定制度,在文字撰写、环节设定、办法制定等方面,力戒穿靴戴帽,力戒形式套路,本着能用、管用的思路建章立制;需要一个制定一个,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不求大而全,力求少而精。
(四)类型
制度建设的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则类制度,把对党建以及事业的各项要求以条文化的形式呈现;另一类是机制类制度,是通过设立机构,组织人员以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等方式,具体落实规则类制度。
1.学院的规则类制度主要包括:
(1)党建团学。涵盖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党建与业务融合、群团工作等各项规章制度。
(2)行政管理。涉及学院日常办公、师资队伍建设、人事考核、财务资产、安全管理、对外交流、档案管理、会议管理等行政管理各领域的规章制度。
(3)本科教学。覆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考核、教学质量监控、教材管理等教学全流程的规章制度。
(4)科学研究。包括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认定与转化、学术道德建设、科研平台运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等科研相关规章制度。
(5)研究生管理。涵盖研究生招生、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学位论文指导、开题答辩、学位授予、研究生导师管理等研究生培养全流程的规章制度。
(6)学生管理。包括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学生竞赛、评奖评优、资助帮扶、学籍管理、就业指导、社团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生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2.学院的机制类制度主要包括:
(1)党政领导班子分工以及具体工作安排。
(2)党支部、教研室、实验室等学院内设机构和人员安排。
(3)围绕规则类制度制定的各项实施细则、工作机制等。
二、制度建设流程
学院制度的制定、修订、废止,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开展。
(一)动议与汇报
1.动议。由学院班子领导根据分管业务需求,梳理制度缺失、滞后或不完善的内容,提出制度制定或修订的初步建议。
2.汇报。具体分管领导(以下简称牵头领导)需将制度制定或修订的初步建议、需求背景、主要内容向书记或院长汇报;如书记或院长有动议,须书记院长相互沟通同意。
(二)调研与吸纳
汇报通过后,由牵头领导组织开展调研,就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可行性,通过查阅文件、借鉴经验等,明确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框架,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同时贴合学院实际需要。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广泛深入征求相关师生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认真研究,合理吸纳,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制度草案。
(三)草案要求
制度草案应明确制度制定和修订的原因和价值,内容应包括规则条款、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要求等以及保障实施类条款,确保草案内容具体、表述严谨、可操作性强。
草案拟定后,再次报送学院主要领导审阅,根据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草案。
(四)上会研究
1.会议汇报。草案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前,至少提前一天发给班子成员阅看。会上,牵头领导应重点对制度制定或修订的原因、价值、程序、要点进行汇报。
2.讨论修改。班子成员需要在会前熟悉草案内容,会上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牵头领导会后修改形成定稿。
3.表决通过。修改完善后的制度草稿,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未通过的,需根据会议意见重新修改后,再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表决,直至通过。
(五)制度归档管理
制度归档是保障制度规范管理、便于查阅使用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确保归档资料完整、规范、有序。
1.归档时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制度,牵头领导需在通过后1周内,将制度定稿(电子版)提交给分管制度建设的班子成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发党政办公室集中归档,不得拖延。
2.归档格式。电子版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命名格式为:时间+ 文件名+(“改”“立”选一)。
(六)制度废止流程
对于已不符合上级要求,或与学院发展实际不相适应、已失去意义的制度,需按以下流程予以废止。
1.提出建议。由牵头领导根据工作实际,向主要领导提出制度废止的建议,说明废止的理由(如政策调整、实际需求变化、与其他制度冲突等),听取领导意见。如书记或院长有废止制度意向,须书记院长沟通同意。
2.上会研究。牵头领导将制度废止建议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汇报废止理由、相关依据,班子成员讨论表决是否予以废止;未通过的,需进一步研究论证,明确后续处理意见。
3.通告归档。会议通过废止决议后,牵头领导需在3天内,将废止的制度名称、废止时间、废止理由等信息报送分管制度建设的班子成员,由分管班子成员审阅后报党政办公室备案;党政办公室负责在归档台账中注明该制度已废止,对归档的电子版制度进行标注,做好痕迹管理,防止误用。
4.公示告知。对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废止制度,党政办公室需通过学院官网、公告栏、工作群等渠道进行公示,告知全院师生该制度已废止,明确废止生效时间,避免因不知情导致违规行为。
三、制度宣传、执行、监督
(一)宣传
制度正式生效后,牵头领导需组织做好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学院工作群、专题会议、班会、官网、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有关师生进行制度宣传。法学教师可结合专业教学对制度进行解读,提升制度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执行
书记和院长带领班子在遵守制度上做表率;师生自觉遵守制度,主动维护制度权威,对发现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向班子或党政办公室反映,经查属实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牵头领导和分管制度建设的班子成员要及时收集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并给与回应。
(三)监督
1.日常监督。书记、院长对学院制度执行负有监督领导责任、分管制度建设的班子成员负有监督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制度负有监督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在制度执行上须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为学院师生做好表率;学院师生须认真遵守学院各项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群众监督。
2.定期检查。对学院制度的执行情况,班子一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一般在年底),形成检查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文法学院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归档、废止、执行与监督等工作,由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2.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若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发生调整,本办法相关内容需及时修订。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文法学院
2026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