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关于2013年五四评优的通知

2013年04月07日 18:40  点击:[]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要进行2013年五四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比例

  学生处1、优良学风班:没有比例限制,按条件推荐;2、先进班集体:全院3个,各班根据情况申报; 3、学习标兵:全院2人,1011级可申报;4、优秀学生干部:全院12人,1011级可申报;5、三好学生见名额分配表。 

校团委1、先进团支部:全院3个,各班根据条件申报;2、模范团干部:全院15人,1011级团干可申报。3、优秀团员见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条件      

   学生处:(一)优良学风班条件

   1.全班学生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政治素质高;

   2.全班学生团结互助,行为规范,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和思想道德修养高,全年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班风优良,全年课程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现象;

   4.全班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成绩显著。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委成员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群众威信高;

   2.全班学生学习努力,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没有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在校、院(系)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学习标兵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获得学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刻苦学习,没有不及格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出色地完成校、院(系)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三好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德育评定为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团委:
   1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
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与班委干部团结协作、勤奋工作,成绩突出。
   (2)
“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好,团员考评认真严格,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按时缴纳团费。
   (3)
全班同学学习努力,遵守校规校纪,德、智、体积分总评在本系领先,没有受纪律处分的学生。
   (4)
能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和公益劳动。
   (5)
能认真完成各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学年德育评定为优(两学期)。(2)专业思想巩固,学习刻苦努力,综合评估积分在本支部团员青年的前 30 %。(3)能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团费;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3
.模范团干部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学年德育评定为优(两学期)。(2)专业思想巩固,学习刻苦努力,综合评估积分在前 30 %。(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正确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4)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评选要求:

12012-2013学年内被简报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先进个人的评选。

2、先进班集体、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表格在人文学院网站下载,上交纸质表格一份(第三人称填写,班长签意见)。优良学风班要提供事迹材料和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先进团支部、模范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均需提交纸质申报表一份(第三人称填写,团支书签意见),样表见人文学院网站,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

4、所有纸质和电子材料均需于下周三(410日)下午5点前上交到人文学院辅导员办公室。

人文学院团委

2013.4.7

    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名额分配表:

班级

人数

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

班级

人数

三好学生

优秀团员

法学091

28

3

2

教育学111

25

2

2

法学092

29

3

2

教育学112

30

3

2

法学093

29

3

2

中文111

28

3

2

法学094

28

3

2

中文112

27

3

2

教育学091

31

3

2

对外111

25

2

2

教育学092

31

3

2

对外112

27

3

2

中文091

29

3

2

法学121

32

3

2

中文092

28

3

2

法学122

29

2

2

法学101

30

3

2

法学123

29

2

2

法学102

33

3

2

法学124

29

2

2

法学103

30

3

2

教育学121

30

3

2

法学104

28

3

2

教育学122

28

2

2

教育学101

29

3

2

学前121

22

2

1

教育学102

26

3

2

学前122

25

2

2

中文101

29

3

2

学前123

30

3

2

中文102

27

3

2

学前124

28

2

2

对外101

30

3

2

中文121

29

2

2

对外102

30

3

2

中文122

31

3

2

法学111

25

2

2

中文

专升本121

40

4

2

法学112

25

2

2

对外121

28

2

2

法学113

25

2

2

对外122

30

3

2

法学114

26

3

2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党员发展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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