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根据学院党委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申报党员发展对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确定培养对象满一年(参加我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且合格)、培养期内未出现任何形式的违纪情况、前两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均合格、群众评价较高。
二、申报程序
1.培养对象主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申请书(《党员发展对象申请书》,手写,不少于2000字,主要写培养期内对党的深刻认识和自我成长的感悟,以及主动向组织靠拢的相关事迹)和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单。
2.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审核《党员发展对象申请书》和成绩单,条件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发展对象。党支部书记负责汇总班级名册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给学生党务工作专员(戚丽芬、王丹阳)。
3.学生党务工作专员负责复核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全院拟发展对象名册并及时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
1.各学生党支部于2013年4月25日10-12点将汇总名单及申报材料交到团委办公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本期党课于2013年5月6日开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人文学院党委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