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2024年10月25日 10:53  点击:[]

 

为做好学院日常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压实学院各方安全责任,规范学院楼堂馆舍安全日常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有力有效处置突发安全事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科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河南科技学院安全教育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小组

 长:宗辉  张东旭

副组长:田甜(常务)王振军张希平  

 员: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二、日常管理

(一)总体要求

学院区域原则上按照区域使用人、岗位职责以及工作需要划分,指定区域负责人。区域主要包括学院办公区、区域内附设机构、实验室、教室和学生宿舍。区域负责人承担本区域日常安全维护责任,按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工作安排

建立《文法学院安全工作年度清单》(附件2),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清单事项开展以下工作,办公室负责清单的管理与工作的督促落实。

1.安全检查

领导小组在寒假、暑假放假前一周内;在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长假期放假前三天内;在上级要求的其他时段,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各区域负责人在检查前做好自查工作。

责任人:宗  张东旭;各区域负责人

2.安全教育

在关键节点和上级要求的时段,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树牢师生安全意识,持续提升安全能力。

责任人:宗  张东旭;各区域负责人

3.安全维护

1)办公室、附属机构、教室、教研室、实验室区域

一是规范电气设备管理、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使用插线板,做到人走断电、断水、关窗锁门;

二是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在有效期、电器线路安全、门窗密封性完好,注意发现跑冒滴漏情况;

三是发现有使用明火、超负荷用电等不安全行为的,要立即阻止;对于不听劝告、不予整改的,区域负责人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是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责任人:各办公室、研究生教室、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

2)楼层等公共区域

一是楼层负责人须常态化关注楼层安全,禁烟禁火,防滴堵漏,定期查看楼层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有效期。五楼负责人要及时关注楼顶漏水问题;

二是定期排查公共通道是否被占用、堵塞或封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是否正常,确保安全设备完好有效,安全通道通畅可行;

三是发现安全隐患个人无法消除的,须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负责人:各楼层负责人

3)学生宿舍区域

一是详细掌握并执行《学生手册》中的安全工作内容;

二是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对学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三是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宿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热得快、电煮锅、电磁炉、卷发棒等易燃、易爆、大功率等违禁物品的,按学校规定处理。

责任人:赵艳芳刘颖莹李周马聪慧

4)学院全部区域

学院所有教工均有共同维护学院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难以自己处置的,须及时向办公室或领导小组组长报告;自己进行有效处置的,处置后将情况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假期值班人员须在各自值班期内对学院所有区域进行一次全巡视,重点是各区域水电安全(包括查看顶层是否漏水)。

责任人:所有教职工值班人员  

三、应急管理

(一)安全演练

定期进行安全疏散演练,一般一学期举行一次。演练内容一般包括疏散逃生、灭火救援、急救知识等方面。学院安全通道为文法学院东面和西面的两侧步梯,出现灾情时禁止使用电梯。

责任人:宗    张东旭

(二)应急物资准备

应急物资包括灭火器械、应急照明设备、疏散标志等。应急物资一般应放置于门口、门后等方便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教工知晓位置和使用方法。

责任人:田甜  李正山刘晏齐  

(三)应急处置

如发现安全事故,发现人须第一时间向学院领导小组组长和区域负责人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和区域负责人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学校。

责任人:事故发现人、领导小组组长、区域负责人

四、纪律要求

1.领导小组成员和区域负责人要认真履职,严格按照本规则和工作需要完成好各项任务,切实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尽责于心。

2.学院将日常安全、应急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对因履职不力责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或老师,要严肃追责问责。

3.党政办公室要切实扛牢责任,严格按照本规则要求认真履职,完成好领导小组日常运转、监督检查、物资储备等工作。

                                   

文法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学院各区域责任人

一楼负责人:张希平  

114杂物间:李      

103 法律诊所:任海波

106诉讼法学与基础法学教研室:康  

二楼负责人:王振军  

200研究生教室:刘    

203教学秘书办公室:侯冬梅  

204教授、博士办公室:侯东梅  

205书记办公室:宗  

206副院长办公室:王振军  

三楼负责人:田    

301综合会议室:李正山302副书记办公室:田  甜    

303辅导员办公室:刘颖莹   304党政办公室:李正山

305院长办公室:张东旭  

300心理咨询室:刘颖莹  

300团委学生值班室:赵艳芳

306模拟法庭:杨文义

四楼负责人:邱兴宇

400刑法学与民事法学教研室:王静然

401资料室:高颜霞  402教授、博士办公室:张晓庆  

403 教授、博士办公室:杨正娟  

404语文教育教研室:张  

405 教授、博士办公室:张淑苹

406 工会小家及4楼运动大厅:马聪慧

406(附)教学档案室:侯冬梅  

408中国现当代文学教研室:沈恒娟

409 中国古代文学教研室: 杨正娟  

410 语言学教研室:宋培杰

4012 文艺理论教研室:褚慧敏    

4013汉语国际教育实验室:邱兴宇

4014法学综合技能实训室:陈  

4015 中华才艺实训室:杜  

五楼负责人:刘  

505师范技能训练室:宋萌萌

508人文社科专业综合虚拟仿真实践教学示范中心沈恒娟

附件2      

学院年度安全工作清单

责任人

春季开学后

两周内

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

宗辉、张东旭、田

五一假期前三天内

学院安全检查

宗辉、张东旭、各区域负责任人

上半学期

安全演练一次

宗辉、张东旭

暑假放假前三天内

学院安全检查,重点对楼顶防水工作摸排

宗辉、张东旭

各区域负责任人

秋季开学后两周内

对师生开展安全

教育

宗辉、张东旭、田

十一假期前三天内

学院安全检查

宗辉、张东旭、各区域负责任人

寒假假期前三天内

学院安全检查

宗辉、张东旭、各区域负责任人

学院安全检查之前

按照区域负责人职责进行自查

各区域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要按照实验室管理相关规定履职。

按照楼层负责人职责进行自查

各楼层负责人

假期值班

期间

各值班人在值班期间均要对所有区域巡察一次

值班人员

其他上级要求的检查时段

按上级要求开展自查

宗辉、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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